澳大利亚车辆认证体系与技术法规

2022-03-28 00:45:47·  来源:汽车座椅验证  
 
往期文章我们分别介绍了欧洲、中国和北美的汽车认证体系。本文将介绍一下澳大利亚的汽车产品认证体系和汽车技术法规(ADR)。内容主要以搬运为主,稍加修改后整

往期文章我们分别介绍了欧洲、中国和北美的汽车认证体系。本文将介绍一下澳大利亚的汽车产品认证体系和汽车技术法规(ADR)。内容主要以搬运为主,稍加修改后整合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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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汽车产品认证制度IPA(Identification Plate Approval)认证澳大利亚是一个较为典型的法制化国家,对车辆产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了完善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在早期,澳大利亚对其车辆技术法规的实施采取产品型式批准制度,但在具体操作上是介于欧洲型式批准和美国自我认证之间的一种认证批准方式。澳大利亚负责车辆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政府部门为:基建,运输及地区发展部下辖的车辆安全标准处 (VSS,Vehicle Safety Standards)。自1989年起,在澳大利亚机动车辆标准法(MVSA)的体系下,汽车产品进入澳汽车市场应通过IPA(Identification Plate Approval)认证流程。首先由厂家根据相关的车辆技术法规(ADR,Australian Design Rules)对某一新车型进行所要求的试验,再将试验结果和其他有关车辆的资料通过RVCS(Road Vehicle Certification System)系统送交 VSS 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证明该车型符合有关 ADR 的要求后,即可由 VSS 颁发车辆型式批准。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每一辆车辆都必须带有批准的标识牌(即 Identification Plate,其正式名称为符合性标牌 Compliance Plate),表示该车辆已通过澳大利亚车辆产品型式批准,证明其符合有关澳大利亚车辆技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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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车辆型式认证 (Road vehicle type approval)2018年12月10日,澳大利亚道路车辆标准法案(RVSA,Road Vehicle Standards Act 2018)于通过立法,2019年12月10日起生效,取代澳大利亚机动车标准法案(MVSA,Motor Vehicle Standards Act 1989)。在新的法案体系下,一套新的认证制度叫“道路车辆型式认证 (Road vehicle type approval)”道路车辆型式认证允许证书持有者将特定“型式”(通常是一种型号)的车辆输入核准车辆登记册(RAV(Register of Approved Vehicles)中。车辆列入RAV是将道路车辆提供给澳大利亚市场并在澳大利亚的公共道路上使用的前提。道路车辆型式认证的持有者可以在不检查每辆车辆的情况下,向澳大利亚市场提供数量不受限制的车辆。相应地,发证部门希望获得道路车辆型式认证的持有者能够证明该类型车辆符合国家道路车辆标准(以前是澳大利亚设计规则),并提供并维护证明该类型车辆符合这些标准的支撑信息。该部门还希望道路车辆型式认证的持有者可以直接通过自己的控制措施,或者通过允许他们确保必要的控制措施的间接安排,对车辆的设计,零件和制造进行控制。新的认证流程为:制造商根据“国家道路车辆标准”在有测试场地认证证书的场所对新车型进行所要求的的试验,再将试验结果及相关资料通过ROVER(Road Vehicle Regulator)系统提交给VSS审查,经过审查,证明该车型符合有关 ADR 的要求后,即可由 VSS 颁发道路车辆型式认证证书。RVS法规将取消所有车辆必须安装标识牌(IPA)的要求,并用核准车辆登记册(RAV)中的条目代替。尽管RAV是电子登记册,RVS法规也要求在车辆上有物理标记,ADR 61(车辆标记)后期将被更新,要求车辆打刻安全车辆标识(SVI, Secure Vehicle Iden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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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认证体系的主要变化根据RVS(Road vehicle standards)法案申请道路车辆型式认证的过程,及针对该申请的评估以及是否批准的决定,与MVSA(Motor Vehicle Standards Act)规定的大批量IPA(Identification Plate Approvals)的现有步骤基本相同。两者关键的区别是:RVSA法案在批准型式认证的资格标准中更明确地规定了对道路车辆型式认证持有者的要求,还规定了更有效和更负责任的权力的运用,来监督证书持有者完成其对证书的法规符合性义务的情况,并确认其持续持有证书的资格的有效性。其他的差异包括引入测试/技术服务的认证(在现行规定下,是测试设施/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制)和道路车辆零部件型式认证(在现行规定下,是零部件注册号和子装配体注册号)以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和保证。总的来讲,澳大利亚认证体系的变化可以看做由美系的自我认证向欧系的型式认证转变。对于制造商来讲,将产生的影响包括:1.已认证车型的转换,2.新系统的注册及使用,3.认证费用的增加,4.工厂审核将会更严格,5.零部件制造商需应对零部件型式认证;对于测试/技术服务机构来讲,将产生的影响包括:1.从注册制转向认证制,未通过认证的测试/技术服务机构将不具备为出口澳大利亚提供测试/技术服务的资格,2.认证制度中将产生认证费/年费,且证书有效期为5年,测试/技术服务机构为维持资格将会产生相关费用,3.实验室质量体系需满足澳大利亚相关要求,需要应对澳大利亚政府部门的实验室审核等。澳大利亚汽车技术法规澳大利亚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技术基础为该国的汽车技术法规,即澳大利亚机动车设计规则 Australian Design Rule(简称为:ADR)。为了强化车辆安全、环保要求,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对道路车辆安全、排放、节能、防盗制定设计和性能要求—澳大利亚机动车设计规则(ADR),并在澳大利亚联邦各州、各地区强制执行。澳大利亚《1989年机动车辆标准法》(Motor Vehicle Standards ACT 1989)进一步明确了ADR在整个联邦范围 内的法律地位。根据《机动车辆标准法》的授权,目前由澳大利亚联邦基础设施、运输及地区发展与地方政府部车辆安全标准处对澳大利亚生产和从国外进口的所有新车及二手进口车制定、实施统一的ADR法规。从ADR最初出台到目前为止,ADR已历经3个版本,第一版本的ADR法规主要用于讨论和征求意见,并没有真正实施,第二版本的ADR自1969年1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但在当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而是澳大利亚各州根据自己的立法自行实施,直到1989年才开始作为国家统一的法规。第三版本的ADR法规1983年2月-1986年12月制定完成,并自1988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实施。第三版本的ADR法规为在澳大利亚《1989年机动车辆标准法》框架下实施的全国性汽车技术法规。2019 年12月10日,ADR成为“国家道路车辆标准”。

文章来源

[1] 朱毅. 澳大利亚车辆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及其国际影响力

[2] 傅剑华, 牟薇. 澳大利亚车辆市场及准入要求

[3] 马群黄柏杨, 马进. 澳大利亚车辆认证体系变革及其影响 

以上便是这次分享的全部内容,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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