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立法新动向:支持临港新片区打造国际数据港,建设离岸数据中心
草案修改稿规定,数据交易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数据集中交易提供场所与设施,组织和监管数据交易。数据交易所应当制订数据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业务规则,探索建立分类分层的新型大数据综合交易机制,组织对数据交易进行合规性审查、登记清算、信息披露,确保数据交易公平有序、安全可控、全程可追溯。草案修改稿还规定,浦东新区鼓励和引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通过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
据了解,目前上海在数据流通交易领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上海数据交易中心2020年数据流通峰值日流通量达1亿条。
立足改革开放最前沿阵地,临港新片区也将在数据市场发展中承担重任。草案修改稿明确,本市根据国家部署,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聚焦临港新片区,构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功能型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全球数据汇聚流转枢纽平台。
同时,上海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本市还要在临港新片区建设离岸数据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支持企业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相关数据处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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