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型式批准框架法规(EU)2018/858 1️⃣5️⃣
附录1 检查车辆是否可以归类为越野车的程序
1. 总则
1.1 为了将车辆归类为越野车,应适用本附录中描述的程序。
2. 几何测量的测试条件
2.1 属于M1或N1类别的车辆应处于未装载状态,驾驶座位上安装有第50百分位男性假人,并配备冷却液、润滑油、燃料、工具、备胎(如果作为原厂设备配备)。
假人可以用具有相同质量的类似装置替换。
2.2 除第2.1点提到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应装载至其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载重质量。
车轴上的质量分布应代表与符合相应标准相关的最不利情况。
2.3 应将代表该类型的车辆按照第2.1点或第2.2点中规定的条件提交给技术服务部门。车辆应处于静止状态,车轮直行向前。
进行测量的地面应尽可能平整且水平(最大倾斜度为0.5%)。
3. 测量接近角、离去角和爬坡角
3.1 接近角应按照国际标准ISO 612:1978第6.10段的规定进行测量。
3.2 离去角应按照国际标准ISO 612:1978第6.11段的规定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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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爬坡角应按照国际标准ISO 612:1978第6.9段的规定进行测量。
3.4 在测量离去角时,可调节高度的后部防钻装置可以设置在最上部位置。
3.5 第3.4点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要求基础车辆必须配备原厂后部防钻装置。然而,基础车辆制造商应告知下一阶段制造商,车辆在配备后部防钻装置时必须符合离去角的要求。
4. 测量离地间隙
4.1 车轴之间的离地间隙
4.1.1 “车轴之间的离地间隙”是指地面平面与车辆最低固定点之间的最短距离。
在应用该定义时,应考虑前车轴组的最后一个车轴与后车轴组的第一个车轴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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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车辆的任何刚性部分不得突出到图中阴影区域。
4.2 单个车轴下的离地间隙
4.2.1 “单个车轴下的离地间隙”是指通过一个车轴的轮胎接地中心点(双胎情况下为内侧轮胎)的圆弧的最高点与车轮之间的最低固定点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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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如适用,应在车轴组的每个车轴上进行离地间隙的测量。
5. 爬坡能力
5.1 “爬坡能力”是指车辆通过坡度的能力。
5.2 为了检查M2、M3、N2和N3类别车辆(包括未完成车辆和完成车辆)的爬坡能力,应进行测试。
5.3 测试应在技术服务部门进行,使用代表要测试类型的车辆。
5.4 根据制造商的请求,并在附录VIII中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仿真测试来证明车辆类型的爬坡能力。
6. 测试条件和通过/失败标准
6.1 应适用欧盟委员会法规(EU) No 1230/2012附录II中规定的条件。
6.2 车辆应以稳定的速度爬坡,且车轮不得纵向或横向打滑。
附录2 用于补充各种车身代码的数字
01 平板式车身
02 低边式车身
03 箱体式车身
04 有隔热墙和设备 以维持内部温度条件的车身
05 有隔热墙但无设备 以维持内部温度条件的车身
06 帘布式车身
07 可互换上层结构的交换式车身
08 集装箱运输车
09 配备挂钩提升装置的车辆
10 自卸车
11 罐车
12 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罐车
13 活畜运输车
14 车辆运输车
15 混凝土搅拌车
16 混凝土泵车
17 木材运输车
18 垃圾收集车
19 清扫车、清洁和下水道疏通车
20 压缩机车(如CNG、LNG、氢气运输车)
21 船舶运输车
22 滑翔机运输车
23 用于零售或展示目的的车辆
24 救援车
25 梯车
26 吊车(非A部分第5.7点定义的移动式起重机)
27 高空作业平台车
28 挖掘起重机车
29 低地板拖车
30 玻璃运输车
31 消防车
32 低边式帆布车
99 未列入本清单的车身
附件II 欧盟型式批准车辆、系统、部件或独立技术单元的要求
第一部分 欧盟型式批准量产车辆的法规
X:适用于法规中指示的车辆类别、独立技术单元或部件。
IF:仅在相应车辆类别中安装了系统、独立技术单元或部件时适用(装需符)。
A 约束系统、碰撞测试、燃料系统完整性及高压电气安全
A1 内饰配件:UNECE R21,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1类新车均需满足。
A2 座椅和头枕:UNECE R17,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
A3 客车座椅:UNECE R80,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2、M3类新车均需满足。座椅零部件也需满足。
A4 安全带固定点:UNECE R14,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
A5 安全带和约束系统:UNECE R16,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安全带独立技术单元STU和零部件也需满足。
A6 安全带提醒装置:UNECE R16,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
A7 隔离装置:UNECE R126,适用于M1类车辆的后装隔离装置STU。
A8 儿童约束装置固定点:UNECE R145,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M2、M3和N类车辆装需符)
A9 儿童约束系统:UNECE R44,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装需符)根据R44要求批准的、为安装在机动车内的儿童约束系统,并且在2023年9月1日之前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可以继续在欧盟使用到2024年9月1日。儿童约束系统独立技术单元STU和零部件也需满足。
A10 加强型儿童约束系统:UNECE R129,适用于M、N类车辆后装儿童安全座椅。(装需符)加强型儿童约束系统独立技术单元STU和零部件也需满足。
A11 前部下部防护:UNECE R93,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N2、N3类新车均需满足。前部下部防护独立技术单元STU和零部件也需满足。
A12 后部下部防护:UNECE R58,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O类新车,以及新的独立技术单元STU和零部件均需满足。
A13 侧面防护:UNECE R73,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N2、N3、O3、O4类新车均需满足。
A14 燃油箱安全:UNECE R34,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O类新车,以及新的独立技术单元STU均需满足。(装需符)
A15 液化石油气LNG安全:UNECE R67,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相关零部件也需满足。(装需符)
A16 压缩石油气CNG安全:UNECE R110,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相关零部件也需满足。(装需符)
A17 氢气安全:UNECE R134,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相关零部件也需满足。(装需符)
A18 氢气系统材料认证:(EU)2021/535 附件XIV,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相关零部件也需满足。(装需符)
A19 电气安全:UNECE R100,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相关零部件也需满足。(装需符)
5万字全面解读新能源汽车法规R100
A20 前部偏置碰撞:UNECE R94,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最大质量≤3500kg的M1类、最大质量≤2500kg的N1类新车均需满足。最大质量>2500kg的N1类车辆:22年7月6日之后的新车型、24年7月6日之后的新车需要满足。
A21 前部全宽碰撞:UNECE R137,2022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型、24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需要满足。
A22 转向防护:UNECE R12,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1类、N1类新车均需满足。独立技术单元STU也需满足。
A23 可替换安全气囊:UNECE R114,适用于安装在M1、N1车辆上的后装安全气囊,22年7月6日之后的新型安全气囊STU、24年7月6日之后的新安全气囊需要满足。
A24 驾驶室碰撞:UNECE R29,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N类新车均需满足。
A25 侧面碰撞:UNECE R95,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1类车辆、最低座椅R点距离地面高度≤700mm的N1类车辆新车。最低座椅R点距离地面高度>700mm的N1类车辆:22年7月6日之后的新车型、24年7月6日之后的新车需要满足。
A26 柱状侧面碰撞:UNECE R135,2022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型、24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需要满足。
A27 后部碰撞:UNECE R153,2022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型、24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需要满足。
A28 基于112的车载eCall系统:(EU)2015/758,M1和N1类车辆需满足,eCall独立技术单元STU和零部件也需满足。
B 弱势道路使用者VRU、视野和能见度
B1 行人腿部和头部保护:UNECE R127,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1类、N1类新车均需满足。
B2 扩大的头部撞击区域:UNECE R127,排除与A柱、挡风玻璃顶部和发动机罩的接触,但应进行监测。2024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型、2026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需要满足。
B3 前部保护系统:(EU)2021/535 附件XII,适用于M1、N1类车辆的后装前部保护系统。M1、N1、S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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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行人和骑自行车者紧急制动AEB:UNECE R152,2024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型、2026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需要满足。
B5 行人和骑自行车者碰撞预警MOIS:UNECE R159,2024年7月6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型和新型MOIS系统(STU)、2026年7月6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和MOIS系统(STU)需要满足。
R159对前向盲区监测系统MOIS的要求
B6 盲点信息系统BSIS:UNECE R151,2024年7月6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型和新型BSIS系统(STU)、2026年7月6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和BSIS系统(STU)需要满足。
R151对盲点信息检测系统BSIS的要求
B7 倒车检测RVCS:UNECE R158,2022年7月6日之后的M、N类新车型和新型倒车检测系统(STU)、24年7月6日之后的M、N类新车和倒车检测系统(STU)需要满足。
B8 前向视野:UNECE R125,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1类新车均需满足;2024年7月6日之后的N1类新车型、2026年7月6日之后的N1类新车需要满足。
B9 重型车辆直接视野:UNECE R167,2026年1月7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型、2029年1月7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需要满足。
B10 安全玻璃:UNECE R43,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O类新车及新玻璃(零部件)均需满足。
B11 除霜/除雾:(EU)2021/535 附件VI,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
B12 洗涤/刮水:(EU)2021/535 附件IV,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及雨刮器(STU)均需满足。
B13 间接视野:UNECE R46,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及零部件均需满足。
B14 车辆声学警报系统:(EU)540/2014,2022年7月6日之后的所有M类、N类新车均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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