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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载货汽车安全事故分析与应对策略

2020-11-23 12:29:31·  来源:天津汽车研究所  
 
摘要随着国内交通运输的不断发展,重型载货汽车已成为主要运输工具之一,预防解决重型载货车辆交通事故已成为行业内重点研究方向。文章从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管理
摘要

随着国内交通运输的不断发展,重型载货汽车已成为主要运输工具之一,预防解决重型载货车辆交通事故已成为行业内重点研究方向。文章从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管理体系2个方面进行深度解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经过分析发现,我国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可以通过加强对重型载货车辆及其驾驶员、交通参与者和货运市场体制的监管,来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为道路安全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参考。

重型载货汽车交通安全事故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及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重型载货汽车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型载货汽车因为存在外廓尺寸大、制动距离长的固有产品特点,所以驾驶员在使用传统后视镜时存在不可避免的视野盲区,导致其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立即制动停止,同时国内在新车一致性管理、用车监管制度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如何从根本上遏制重型载货汽车交通安全事故,已成为所有交通参与者、管理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文章通过对重型载货汽车相关安全标准、监管制度、技术优化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达到了降低道路安全事故的效果。

1 事故分析

1.1 起因分析


重型载货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4个方面:

1)车的因素,如产品技术水平低、日常保养维护不到位等;

2)人的因素,如交通法律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管理力度不够等;

3)路的因素,如自然天气条件恶劣、道路交通设施设计与维护保养不到位等;

4)货运市场体制的因素,如市场准入门槛低、抗风险能力弱、监管不到位等。

1.2 预防措施

1.2.1 事前标准法规制定

工信部不断修订相关标准,如GB1589、制动系统、驾驶室乘员保护、前后侧部防护要求、车速限制系统等重型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标准;公安部修订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强化对重型载货汽车的运行安全要求;交通部新出台的JT/T1178.1—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一部分:载货汽车)和JT/T1178.2—2019《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二部分:牵引车辆及挂车),这些措施都对重型载货汽车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

1.2.2 事中监管和事后治理方面

公安部定期通报治理车辆注册登记环节的一致性监管问题;交通部、公安部多次联合组织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积极规范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持续推动产品标准升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改进、生产一致性管理规范提升,以及在用车管理创新等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并得到了行业的广泛认可。

1.3 产品标准体系及监管制度分析

1.3.1 驾驶员盲区方面

重型载货汽车受车身结构影响,驾驶员存在固有的视野盲区,如图1所示。其中A、B、C区为半盲区,危险范围视车辆尺寸而定;D区为全盲区,处于驾驶员直接的视野范围以及3块后视镜的视野范围外;E区为全盲区,是挡风玻璃左右A柱挡住视线所形成的盲区。



因为重型载货汽车车身较高、结构复杂,所以在转弯时,其前后轮并不在同一轨迹上。驾驶员视线的右侧形成一个盲区,专业术语为“内轮差”。驾驶员转弯过程中盲区示意,如图2所示。



1.3.2 主动安全性能方面

中国重型载货汽车在主动安全装置的配置标准要求上与欧美日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



1.3.3 被动安全性能方面

在欧美日发达国家,被动安全已成为标准配置,而我国安全气囊、头颈保护装置目前没有相关标准,产品也几乎没有配置,爆胎应急安全装置、阻隔防爆技术等也才逐步实施,对比情况如表2所示。



1.3.4 一般安全性能方面

中国重型载货汽车的一般安全配置标准要求已达到欧美日发达国家水平,但是在制动系统方面,由于中国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对比欧洲较大、储气筒的额定工作气压力较小,因此中国重型载货汽车的制动效能低于欧洲产品水平,对比情况如表3所示。



1.4 管理要求分析

1.4.1 新车一致性管理方面

欧洲在新车一致性监管执行层面更为严苛,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将撤销认证证书,并要求企业实施车辆召回。而在中国,出现销售产品与公告不一致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大,使得有些汽车生产企业敢于冒险,触犯管理底线。另外对安全、节能、环保等产品一致性的监管职能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由于执法尺度不一,协调难度大,不能形成合力。

1.4.2 在用车监管方面

为真实掌握在用车的实际使用状态,欧盟政府自1977年起就开始对在用车实施年检制度、从2000年开始对在用商用车实施配套的路检制度。我国载货汽车目前仅有年检制度,无配套的路检制度。其年检制度采用的是公安部车辆年检结合交通部的车辆营运证年审2套制度并行的方法,其法律依据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其中规定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另外营运证每年需要年审1次,逾期未进行年审或未及时换证的,均不能在道路上进行运营。然而,我国实施多年的年检制度在操作流程上仍无法解决车辆临时改装、弄虚作假、用户超限超载使用等问题。

2 交通安全预防应对策略

文章从产品安全技术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的维度开展了研究工作,并从怎样提高重型载货汽车运输效率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路检制度:为了真实掌握在用车的实际使用状态和降低在用车的安全风险,建议政府深入研究欧洲成熟有效的在用商用车路检管理制度,结合我国的实际行业发展现状,尽快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多部门联动的商用车路检制度。

2)完善安全技术标准:建议根据我国重型载货汽车行业实际发展阶段、技术水平,参考国外成熟先进的安全技术标准,适时提高、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重型载货汽车的产品安全技术标准,包括驾驶员视野盲区、主动安全、被动安全、一般安全等标准。

3)加强产品一致性监管:重型载货汽车产品一致性问题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大原由,如车辆防护装置终端改装不规范、车身反光标示粘贴不规范、未安装符合要求的ABS等。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统一协调管理,加强整车生产一致性的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打消企业的违法念头。

4)优化运输模式:重型载货汽车超限超载是引发恶性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用户超限超载的根源是货运市场恶性竞争、行业利润微薄、运输效率低下。为了提高货运市场的运输效率,建议考虑采用先进的运输模式,比如甩挂运输、组合运输等。

3 结论

提高车辆安全标准要求,加强产品一致性、在用车符合性监管,对确保车辆运行安全,降低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重型载货汽车交通事故具有较大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加强对重型载货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综合治理更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持续改善道路行驶条件和配套设施等,也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取得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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