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法规R26对车辆外部凸出物安全性的工程约束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1958年协定体系下制定的R26法规,关注的是车辆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外部凸出物可能对行人、自行车骑行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的接触伤害风险。与以碰撞能量吸收为核心的整车安全法规不同,R26从更基础的工程安全角度出发,试图通过对车辆外表面形态、边缘特性和附属部件结构的约束,降低低速接触或事故前阶段中因尖锐或刚性外部构件引发的割伤、刺伤和局部冲击伤害。
R26的技术逻辑建立在“几何安全性”这一概念之上。法规并不要求车辆外部完全平整或消除所有外露部件,而是通过对外部凸出物的曲率半径、边缘形态和刚性特征提出量化要求,确保当人体与车辆外部发生接触时,接触区域具有足够的圆滑度和缓冲特性。典型受控对象包括车标、装饰件、门把手、雨刮臂、后视镜外壳、灯具外缘等位于车身外表面、在特定高度范围内可能与人体发生接触的部件。
在适用范围界定上,R26通过规定高度区间和外表面区域,明确哪些部位属于法规关注对象。这种方式避免了对整车外部结构进行无限制约束,而是聚焦于与人体接触概率较高的区域,使法规要求在安全收益和设计自由度之间取得工程平衡。对于某些因功能需要必须存在的外露构件,法规允许通过满足最小曲率半径或采用可变形结构来实现合规。
R26并不以动态碰撞试验为主要手段,而是大量采用几何测量和静态判定方法。通过专用量规和测量工具,对外部凸出物的边缘半径、突出高度和表面连续性进行检查,从而判断其是否具备潜在伤害风险。这种测试方式强调结果的可重复性和现场可操作性,便于在型式批准和一致性检查中实施。
在工程实现层面,R26对外部零部件的设计提出了直接影响。例如,传统金属装饰件需要通过包覆、倒角或材料替换来满足曲率要求;可折叠或可变形结构被广泛用于后视镜和天线等部件,以在受力时降低对人体的伤害。这些设计思路后来也成为行人保护法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R26的关注点并不覆盖高速碰撞工况,其目标是降低非致命但高发生概率的接触伤害风险。因此,该法规在法规体系中的角色更多是“基础安全约束”,与后续更复杂的行人保护法规共同构成分层防护结构。R26通过对外部形态的初级约束,为更高层级的动态行人碰撞评价提供了更友好的初始条件。
随着车辆造型和材料技术的发展,R26在实际应用中也经历了持续适配。现代车辆中大量采用塑料覆盖件、隐藏式结构和集成化设计,使得满足外部凸出物要求的工程难度显著降低。但对于功能性外露部件,尤其是商用车和专用车辆,R26仍然是外部安全设计的重要法规依据。
从工程实践角度看,R26往往在造型冻结和外饰件开发早期就被纳入设计约束条件。通过将外部接触风险前置到设计阶段进行控制,该法规在不显著增加整车复杂度的前提下,为降低道路使用者受伤风险提供了明确且可执行的技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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