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便利化历程回顾与展望

2022-11-23 14:43:42·  来源:交通言究社  作者:罗云智、王艺帆  
 
导语: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超4亿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已经成为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近年来,一系列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机动车检验制度便利化,特别是检验周期逐步放宽、检验流程不断优化等措施,稳步减

导语: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超4亿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已经成为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近年来,一系列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机动车检验制度便利化,特别是检验周期逐步放宽、检验流程不断优化等措施,稳步减轻了民众日常用车负担。本文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践和近年政策法规要求,分析机动车检验基础法规要求,回顾梳理近年来车检便利化改革历程,并分析展望了未来车检改革趋势。

机动车检验制度是指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质量、使用年限等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向公安交管部门定期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制度。车检制度的关键是通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机动车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同时也保障了违法及事故处理、涉车税费缴纳、机动车强制保险等制度实施。初期车检制度以部门管理为主,检验机构多数由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地方随意规定检验周期的情况;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法律层面确立了车检制度,极大推进了车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近年,机动车检验制度持续改革创新,又进一步提高了车检便利化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

检验基础法规要求


机动车检验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规定了新车检验制度,第十三条专门系统性地规定了定期检验制度,包括定期检验适用范围、法规依据、分类因素、社会化原则,以及检验前置条件、后续合格标志发放和收费标准等方面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秉着“方便一般、管住重点,营运机动车严管、自用机动车宽松”的理念,针对不同类型机动车的特点和使用时间,进一步规定了不同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并专门制定了营运机动车检验周期保障条款,防止有关部门随意增加营运车辆检验次数,尽量减轻车主经济负担,减少车辆营运成本。


表1: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条款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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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便利化历程


近年来,我国快速进入汽车社会,私家车普及率迅速提高,群众检车需求量增加,对车检便利性期待也越来越高。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公安交管部门立足行业现状,创新服务措施,推出了一系列车检便民利民政策,特别是扩大新车上牌免检范围、放宽在用车(上线)检验周期、推行车辆异地检验、简化检验标志申领使用等措施,极大推进了车检便利化,惠及了亿万车主。


1扩大新车上牌免检范围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体系快速发展,生产质量保证体系逐步完善,各类汽车尤其是小型客车、摩托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为免于新车上牌前安全技术检验创造了必要条件。


☛ 轿车以及部分乘用车、两轮摩托车免检。2010年9月,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推出了对所有轿车产品以及部分乘用车、两轮摩托车等产品的新车上牌免检政策。所有轿车产品以及经工信部批准、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其他乘用车、两轮摩托车等车辆产品,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当进行检验。


☛ 轿车、其他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2014年5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新车上牌的免检范围,对所有新出厂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登记前全部免予安全技术检验。所有新出厂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经工信部认定免予检验的其他新出厂机动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检验。但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检验。


☛ 摩托车免检2014年10月,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原摩托车新车上牌免检范围从两轮摩托车扩大到所有摩托车。对所有新出厂摩托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放宽在用车检验周期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车辆大小、类型、用途、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设定了不同的检验周期,其中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6年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但考虑到经过多年发展,小型客车、摩托车产品质量提高,尤其是许多私家车出行频率不高、检验周期内行驶里程少、定期保养较好等实际情况,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法律规定检验周期未作修改的情况下,围绕“免上线检验”,小步快走、稳妥推进,通过一系列过渡性“放管服”改革措施,逐步放宽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的检验周期。


☛ 首推6年免上线检验政策。2014年5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意见》推出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便可直接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上线检验。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或者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


☛ 扩大6年内免检车型范围、放宽6-10年检验周期。2019年4月,公安部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其中包含实行新登记摩托车6年内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但车辆如自出厂之日起,超过5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或者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检验。


2020年11月,公安部推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等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也纳入免检范围。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上线检验。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但对于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辆,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 进一步放宽6-10年以及10年以上检验周期。2022年9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深化改革意见》),进一步优化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检验制度。其中,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但对于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辆,同样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自2014年车检改革以来,公安交管部门不断优化私家车(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检验周期,截至目前各类车辆检验周期要求如表2所示。


2:截至2022年10月车辆检验周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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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车辆异地检验

为解决检验机构分布和机动车数量不均衡、部分地方检车积压排队等问题,适应机动车流动性强的形势,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搭建应用检验监管系统,打通异地检验信息共享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渠道,并配套组建检验监管中心,针对不同车型安全性能、使用特点,逐步推进车辆异地检验,便利群众就近检车。


☛ 省内异地检验。2014年《意见》中,首次推出机动车异地检验政策。车主可在地市范围内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车辆,在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省(区、市),可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车辆(除大型客车、校车外),领取检验合格标志。自此,车主可在登记地也可在省内其他地市检车,有效减少了群众因年检的两地奔波。


☛ 全国通检。2018年7月,在统一版检验监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各省已基本实现“省内通检”的基础上,公安部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推行了“全国通检”,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车主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车辆(适用车型包括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但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须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此外,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也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检验。


此外,2019年4月,公安部10项“放管服”措施继续将摩托车也纳入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自此,摩托车车主也可在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须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4简化检验标志申领使用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在加快推进“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等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同时,也在不断打磨完善全国统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等对外政务服务平台,努力提升“互联网+”服务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机动车检验方面,相继推出了“网上预约检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先发标后审核”、“检验标志电子化”等便利化措施。


☛ 网上预约检验。2014年《意见》中,首次提出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要求有2条(含)以上检测线的检验机构推行预约检验服务,在核定检验机构检测能力的基础上,允许车主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2022年《深化改革意见》再次提出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临近检车日期信息提醒服务,方便群众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做到“随到随检”。


☛ 网上申领免检标志。2018年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出了“网上申领免检标志”,规定对6年内免检车辆办理注册、变更、转移登记,核发检验标志、补换领行驶证业务时,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车主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的,可不再提交行驶证,经核验交强险(车船税)信息或凭证照片后,直接等待检验标志邮寄到家。此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的车主每2年仍需去车管业务办理窗口,排队提交身份证、行驶证、交强险等材料,申请领检验标志;此后车主足不出户,就可拿到检验标志。


☛ 先发标后审核。2018年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还推出了“先发标后审核”,规定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在24小时内通过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审核、归档。对于审核通过的,系统中会确认车辆已年检;对于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再通知车主复检。此措施将以往检车后“先远程审核、后领取标志”的流程,优化为“先领取标志、后远程审核”,从而把检车后需等待半小时左右变为“立等可取”。


☛ 检验标志电子化。2020年1月,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提出在16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并于6月份在全国落地应用。此后车主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出示,免去了粘贴(去除)纸质检验标志的麻烦。


总结展望


近年来,得益于我国“放管服”理念深入人心、汽车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信息化技术手段深度应用,为车检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简政放权基础和监管服务保障,使得一系列便利化措施研究出台、落地生根、惠民利企。未来机动车检验便利化改革会在免检车型及周期、检验方法流程、检验供给服务方面继续探索推进
1车辆生产使用合规性提高,免检车型范围和车辆检验周期进一步放宽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提高,消费者用车养车理念升级,出厂新车标准符合性和在用车安全性将进一步提升,将有更多车型可不必再要求新车出厂后、注册登记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将可进一步放宽在用车检验周期。其中,尤其是对于不断向乘用车技术水平看齐的非营运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从便民利民角度看,检验周期有望进一步放宽。


2检验与监管技术升级,检验项目和方法手段优化

随着汽车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不断发展,车载多源传感器数据可深度反映车辆安全状态,并且可与云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为线上便捷检验、线上远程检验,进而提高检验效率和针对性;此外,目前已有采用计算机深度学习算法提取图片和视频特征信息,进行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的信息系统,未来随着智能识别算法优化和智能芯片算力提升,检验智能监管技术将进一步完善普及,为深化车检“放管服”提供技术保障。


3用车服务供给一体化,检验更加便捷化


2022年最新《深化改革意见》推出了“试行汽车品牌销售维修企业提供检验服务”措施,旨在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利用和激发社会各类检验服务机构活力,提高检验覆盖面、便利度,降低社会检验成本,是契合“放管服”理念、回应群众呼声的长远举措。未来随着检验机构种类增多、数量增加,机动车检验将成为一项真正触手可及的便捷服务。


参考文献:

[1]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概论,李江平,李晓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北京.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释义,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北京.


(文 / 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罗云智、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王艺帆)

编校 | 王政阳、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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