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汽车法规 R12:车辆碰撞中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保护的统一规定技术说明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颁布的UN法规第12号(R12)规定了机动车在正面碰撞情形中对驾驶员免受转向机构伤害的统一技术要求,是1958年协议体系中专注于被动安全的关键法规之一。R12主要适用于M1类乘用车和质量不超过1 500 kg的N1类轻型商用车,在车辆型式批准过程中对整车及相关转向控制系统的结构、吸能特性和冲击响应性能设定了可量化的工程标准。
该法规首先从定义层面界定了*转向机构(steering mechanism)*的范围,涵盖包括转向盘、转向柱、转向轴与齿轮、以及与吸能设计相关的能量吸收组件等全部构成单元,这些部件在车辆正面碰撞时可能因惯性作用对驾驶员构成二次冲击风险。法规将“转向控制(steering control)”视为可单独批准的类别,这一类别下的转向盘及其构造差异必须在不影响碰撞性能的前提下统一分类。
R12技术规定的核心是碰撞试验与能量吸收性能。法规附录中详细描述了正面碰撞试验面对障碍物的标准过程,在试验中车辆按指定速度方向正撞试验壁,并利用“躯干块(body block)”和头部参考模型等标准化测试装置模拟驾驶员位置和受力部位的动态响应情况,然后采集躯干和头部受力分布、转向机构变形行为及与驾驶员接触时的能量传递等关键数据。R12通过这些测量指标确定转向机构在碰撞时是否释放过多能量、是否引起驾驶员躯干或头部受到超阈值冲击。
在安装参数与座椅相对位置评定方面,法规引入了H点机(three-dimensional H-point machine)等标准参考系统来确定驾驶员坐姿和髋部位置,并据此建立驾驶员躯干与转向机构之间的空间关系。通过规定这一几何参数体系,可以在不同车型上统一评估转向系统与驾驶员之间的相对运动轨迹,为碰撞试验提供一致性依据。
法规针对转向系统带安全气囊的情况也提出了补充性的试验规程。对于装备驾驶员安全气囊的转向机构,法规明确要求在碰撞测试中考量气囊的展开时机和充气效果对减轻驾驶员与转向机构冲击力的作用。这一要求有助于评价安全气囊在整体转向机构防伤害策略中所发挥的能量吸收作用,从而更全面体现车辆被动安全设计的实际防护性能。
R12的批准流程与标识也予以规范。制造商需向授权批准机构提交详尽的技术资料,其中包括整车转向机构设计图、吸能设计计算、碰撞试验报告等,批准机构按照法规规定的试验条件与评估指标对样车进行检测。批准通过后,车辆获得带有批准标志和编号的证书,用于在缔约国市场准入合规性确认。法规还规定了生产一致性控制要求,确保量产车辆实际性能与批准样车一致。
对于电动汽车等高压系统车辆,R12同样涵盖了高压电力系统部件在碰撞试验中的表现要求,确保高压组件不会在正面撞击中引发二次危险,如高压电缆暴露或电解质泄漏等,从而保障整体被动安全特性。
R12在国际被动安全法规体系中与其他碰撞法规(如UN R94正面碰撞、UN R95侧面碰撞)和座椅、安全带等法规协同运行,通过对转向机构冲击防护的定量评估为整车在复杂碰撞环境下的安全性能提供了一套工程可衡量的合规基础,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统一的安全型式批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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