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七来了

2022-11-11 10:30:02·  来源:卡车技术前线  
 
2022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欧七(Euro VII、Euro 7、欧7)提案,旨在减少在欧盟销售的新机动车的空气污染,以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的零污染雄心,同时保持消费者负担得起的汽车,并提高欧洲的竞争力。道路运输是城市空气污染的最大来源。新的欧洲7标准将确

2022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欧七(Euro VII、Euro 7、欧7)提案,旨在减少在欧盟销售的新机动车的空气污染,以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的零污染雄心,同时保持消费者负担得起的汽车,并提高欧洲的竞争力。

道路运输是城市空气污染的最大来源。新的欧洲7标准将确保我们道路上的车辆更加清洁,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保护我们公民的健康和环境。欧洲7标准和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标准携手为市民提供空气质量,尤其是电动汽车的使用量增加也带来了一定的空气质量效益。这两套规则为汽车供应链提供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明确方向,包括使用数字技术。

图片

新的欧7排放标准将确保小汽车、面包车、卡车和公共汽车在真实驾驶条件下更加清洁,更好地反映空气污染问题最严重的城市的情况,并且比现行规定的时间长得多。该提案解决了排气管以及制动器和轮胎的排放问题。它也有助于实现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6日提出的新的更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主要限值见文末)。

图片


虽然二氧化碳排放规则将推动零排放车辆的部署,但确保我们道路上的所有车辆都更加清洁非常重要。到2035年,在欧盟销售的所有汽车和面包车将实现零二氧化碳排放。然而,到2050年,我们街道上20%以上的汽车和面包车以及一半以上的重型车辆预计将继续从排气管排放污染物。电池电动汽车仍然会造成制动器和轮胎微塑料的污染。

欧7规则将减少所有这些排放,并使消费者负担得起汽车。


基于欧7标准的新要求:

该提案取代并简化了以前针对小汽车和面包车(欧6)以及卡车和公共汽车(欧VI)的单独排放规则。欧洲7标准规则将所有机动车(即轿车、厢式货车、公共汽车和卡车)的排放限值纳入一套规则。


新规则是燃料和技术中立的,无论车辆使用汽油、柴油、电动传动系统还是替代燃料,都设置了相同的限制。它们将有助于:

更好地控制所有新车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通过扩大道路排放测试所涵盖的驾驶条件范围。这些数据现在将更好地反映出欧洲各地车辆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包括高达45°C的温度或日常通勤中典型的短途旅行。

更新并收紧污染物排放限值:卡车和公共汽车的限值将收紧,而轿车和面包车的现有最低限值现在将适用,无论车辆使用何种燃料。新规定还为以前未受监管的污染物设定了排放限值,例如重型车辆排放的一氧化二氮。


管制制动器和轮胎的排放:欧7标准规则将是首个超出管制排气管排放的全球排放标准,并为制动器的颗粒物排放和轮胎的微塑料排放设置额外限制。这些规则将适用于所有车辆,包括电动车辆。


确保新车保持清洁的时间更长:所有车辆都需要遵守规定的时间比现在更长。将检查乘用车和面包车的合规性,直到这些车辆达到20万公里和10年车龄。这使欧洲6/VI标准规定的耐久性要求(100000公里和5年车龄)增加了一倍公交车和卡车也将出现类似的增长。


支持电动汽车的部署:新规将对乘用车和面包车上安装的电池的耐用性进行监管,以增加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信心。这也将减少在车辆寿命早期更换电池的需求,从而减少生产电池所需的新关键原材料的需求。


充分利用数字可能性:欧7规则将确保车辆不被篡改,通过使用车辆内的传感器测量车辆整个寿命期内的排放量,当局可以轻松控制排放。


接下来的步骤

委员会的提案将提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以供共同立法者通过。


背景

道路运输是城市空气污染的最大来源。2018年,欧盟超过39%的NOx和10%的主要PM2.5和PM10排放来自道路运输。这些百分比在城市要高得多,因为交通经常是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据估计,2018年,公路运输在欧盟28国造成约7万人过早死亡。

到2035年,与欧6相比,欧7将使轿车和面包车的NOx排放总量减少35%,与欧VI相比,客车和卡车的NOx总量减少56%。与此同时,汽车和面包车尾气排放的微粒将减少13%,公交车和卡车尾气排放的颗粒将减少39%,而汽车刹车的微粒将降低27%。

继迪塞尔盖特丑闻之后,欧盟委员会引入了新的测试方法来测量道路上的排放量(RDE方法),并增加了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的市场监督权力,以确保车辆的清洁度符合欧6标准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规则是对二氧化碳排放规则的补充。本提案已考虑到2035年汽车和面包车二氧化碳减排100%的商定目标。

委员会将在未来几个月审查卡车和公共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Table 6: Euro 7 tyre abrasion rate limits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分享到: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沪ICP备11026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