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智慧高速地方标准,川渝地区智慧高速标准发布

2021-12-02 18:55:01·  来源:赛文交通网  
 
近年来,随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稳步推进,5G、V2X、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交通产业的深入融合,智慧高速迎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围绕

近年来,随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稳步推进,5G、V2X、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交通产业的深入融合,智慧高速迎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围绕智慧高速是什么、怎么建、如何用,以及评价运维等有关建设指南和标准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和探索。

浙江、江苏、山东、宁夏等地在今年上半年先后出台了智慧高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直面业内技术争端,探索从专业角度精准定义场景和要素,河南、云南等地也在积极筹备。

近日,由重庆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提出、归口并实施的川渝地区智慧高速公路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该标准共四大部分,分别为《智慧高速公路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智慧高速公路第2部分:智慧化分级》《智慧高速公路第3部分:路侧设施设置规范》《智慧高速公路第4部分:车路协同系统数据交换》。

1、总体技术要求

该部分主要规定了智慧高速总体要求、路侧设施、云控平台、应用服务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定义和规范了智慧高速、云控平台、路侧设施、边缘计算设施、安全预警设施、准全天候通行服务、车路协同等相关内容。

该标准规定,智慧高速建设内容应包括路侧设施、云控平台、应用服务、基础设施数字化支撑环境、信息安全等。

路侧设施应包括感知设施、通信设施、定位设施、边缘计算设施、管控设施和配套设施。

云控平台需符合:应预留与外部平台对接的接口;宜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等功能;宜建立数据融合、数据更新、数据共享等机制。

基础设施数字化支撑环境宜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阶段应用需求。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各类智慧化应用,应共同建设、使用和维护统一的高速公路数据库。

应用服务宜包括准全天候通行服务、管控服务、运行调度服务、数据共享服务、建管养运支撑服务等。

信息安全系统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智慧化分级

该部分主要规定和描述了智慧智慧高速公路的智慧等级规定、智慧等级评价和智慧等级要求。

智慧等级规定

智慧高速公路等级以服务能力和系统条件进行划分,由低到高分为D1到D4级,高等级的智慧内容涵盖低等级的智慧内容。

▪ D1级,建设传统的收费、通信、监控三大系统,以及运行控制中心,满足高速公路使用者基本需求,提供视频监控、运行调度、信息查询等基本服务;

▪ D2级,基础设施逐步实现数字化和信息化,为下一步的智慧化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实现重大基础设施等全方位数字化监测和管理、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引导服务等服务;

▪ D3级,建设车路协同系统、运行控制中心,实现网联协同的智慧化管控环境,具有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货车编队行驶等新技术的能力,提供车路协同安全管控、车道级、伴随式的高精准信息服务;

▪ D4级,提供自动/人工驾驶混合交通流管控、准全天候通行、基础设施自我诊断能力和修复能力、新能源供给等服务,智慧高速公路具有可持续、低排放、资源节约、支撑抵御恶劣气象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智慧等级评价

智慧等级评价对象分类服务类和系统条件类。

服务类包括管控服务、交通信息服务、运行调度服务、准全天候通行服务、地质灾害与工程结构监测预警服务、新能源服务;系统条件类包括运行控制中心、基础设施数字化、定位系统、高精度地图。


3、路侧设施设置规范

该部分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沿线的感知设施、通信设施、定位设施、边缘计算设施和管控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的设置要求。

感知设施应分别或联合完成交通流监测、车辆状态监测、交通事件监测、交通气象监测和地质灾害与重要构造物监测。

通信设施包括有线通信设施和无线通信设施。其中,有线通信设施可包括干线传输网和路段接入网等;无线通信设施可包括专用短程通信路侧设施、C-V2X路侧设施和面向物联网的蜂窝窄带接入设施等。

定位设施包括高精度导航卫星定位设施、辅助定位设施。

边缘计算设施功能要求:

▪ 数据接入。宜能接入交通流、车辆状态、交通事件等数据;

▪ 数据处理与分析。宜支持针对某一目标事件或目标物,将多个不同来源且面向同一个对象的数据进行识别与融合处理;宜具备高精度地图静态数据的远程调用和本地存储功能,并支持地图数据与其他接入该设备的路侧感知数据的融合处理;

▪ 数据输出。宜支持输出车道级交通流诱导指令、车道级异常交通事件预警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其他路侧设施的控制与管理功能;

▪ 所辖路侧设施运行监控。当所辖路侧设施的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异常时进行告警;

▪ 应支持时钟同步功能。

管控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公路行车诱导装置、安全预警装置、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应急广播等,且应具备联网功能,在系统设备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宜支持自我诊断、记录并报警,宜具备远程数据配置、状态监测、状态管理、操作维护、版本升级等管理功能。


4、车路协同系统数据交换

该部分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系统数据交换的架构和内容。

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系统数据交换的架构从底层到顶层包括路侧单元、车载单元、管控设施、感知设施、边缘计算设施和云控平台六个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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