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检验检测机构的成长与发展概论

2021-07-15 18:22:14·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  作者:李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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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下的检验检测机构成长与发展概论”系列(二)

我国汽车检验检测机构的成长与发展概论

◇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司 李文龙

目录

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概况和产业政策

(一)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概况

(二)汽车产品准入制度

二、我国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概况

(一)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业内俗称“天津中心”)

(二)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研”,业内俗称“重庆中心”)

(三)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业内俗称“襄阳中心”)

(四)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业内俗称“上海中心”)

(五)长春汽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业内俗称“长春中心”)

(六)中国机械研究总院延庆试验场[现名: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业内俗称“延庆中心”)]

(七)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商车研”)

(八)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业内俗称“济南中心”)

(九)由交通运输部公路所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建设的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通州)(业内俗称“通州中心”)

(十)北京市产品质检院承担的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业内俗称“顺义中心”)

三、我国的汽车试验场

四、 我国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有关部门在汽车检验检测方面的政策不一,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汽车检验检测领域的重复投资建设

(二)新技术迭代加速,我国汽车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跟不上产业发展需求,必须持续加大投入

(三)汽车检验检测机构人才结构不能满足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

(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发展还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五)我国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在一些重大检测设备(装备)开发研制上仍然受制于人

五、我国汽车检验检测机构下一步发展方向
(一)紧随汽车产业创新,通过技术革命,由传统机械环保性能检测机构向智能、安全“一体化”保障机构发展
(二)服务政府决策,为政府制定汽车产业政策提供建议
(三)创新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以资本为纽带,以管理为核心,以人才为媒介,加强业界联合,多方探寻机构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结语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力量与房地产业差不多。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产品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公务用品、奢侈品,走进了寻常百姓家,成为一般老百姓生活工作中的重要交通工具。

我国的汽车检验检测机构是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在4.9万家检验检测机构中,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含汽车零部件、摩托车)不到200家,整车检验机构更少,不到50家,占全国检验机构比重不到0.1%,但在3585.92亿(截至2020年底)的全国检验检测市场中,汽车板块占比超过10%,市场超过300亿。

2021年4月19日,特斯拉女车主在上海车展上的维权事件,成为网络热点,4月21日夜,市场监管总局就此事件发声:近日,上海车展上特斯拉车主维权引发广泛关注,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河南省、上海市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强调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和服务。

遇到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究竟国家授权了哪些权威的汽车产品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这些疑问,读完本文,相信你就会有答案了。

一、 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概况和产业政策

(一)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概况

受益于国家产业振兴政策,我国汽车产业蓬勃发展,至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分别达到2811.88万辆和2802.82万辆。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10年排名世界第一,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和消费国。全球汽车品牌云集中国,中国品牌也不断壮大,中国品牌市场占比超过50%。当今,汽车行业正进入电动化、智能化时代。我国汽车工业已经从过去的模仿走向今天的自主创新,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要争取实现弯道超车,赶超欧美国家,这是我国汽车企业新的起点。

(二)汽车产品准入制度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汽车产品准入存在两套管理制度,一套是由原发改委、现工信部实施的“公告”制度,一套是由原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现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制度。

1. 汽车的公告制度

2004年,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规定:“依据本政策和国家《认证认可条例》建立统一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制度”。同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由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共同实施公告制度(但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并没有与质检总局联合实施“公告”),2009年,发展改革委负责的汽车公告制度相应职能划转至工信部。

2. 汽车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制度

2001年,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将原有的内外两套认证制度整合建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认证)。汽车产品(及零部件)被纳入CCC认证。CCC认证对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适用相同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使国内外企业及产品能够享受同等待遇。近年来,CCC认证制度一直以减轻企业准入成本为导向,不断深化改革,实施认证目录动态调整,引入企业自我声明,简化认证程序,充分利用企业检测资源,实现认证全流程电子化,最大限度降低产品准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截至2020年底,CCC目录已覆盖包括汽车整车及玻璃、轮胎等在内的9种产品,其中汽车、轮胎实施第三方认证,涉及指定认证机构5家,指定实验室23家;玻璃、安全带等7种产品实施自我声明,涉及指定实验室47家;共发放证书114715张(含自我声明,其中整车36930张、境内34933张、境外1997张),涉及企业7725家(整车企业1721家,其中境内1498家、境外23家),覆盖美、日、欧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CCC认证已经得到全球范围的广泛认可。

与食品监管一样,汽车产品监管在我国也是九龙治水,除了上述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之外,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海关等部门都在不同方面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责。就汽车产品市场准入来说,除了“公告”和CCC认证,还有交通运输部的“营运车辆安全达标”(只针对营运车辆)考核要求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放(含噪声)达标”考核,业内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

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对汽车产品的四套准入制度的详细情况,归纳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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