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GSR法规将允许NOA、AVP上路售卖
考虑到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下属的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的最新技术和法规发展。
欧盟决定在欧盟型式批准(WVTA)中引用部分新的联合国法规,并对现有联合国法规的相关系列修正案进行引用。
这一系列引用体现在通用安全法规(EU)2019/2144(GSR II法规)的修订案中。当地时间6月5日,欧盟委员会内部通过了该修订案。
一文讲清(EU)2019/2144一般安全条例GSR II的要求
如果没有意外,GSR II修正案将在2025年8月5日正式通过,之后将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然后在第20日正式生效。
最迟在今年9月份,新申请欧盟整车型式认证的车型,就需要满足新的要求才能获得型式批准了。
附录I修订如下:
可接受最低版本变更为
R25:关于批准与车辆座椅一体或非一体的头枕的统一规定。(04系列修订版补充1 适用于M、N类车辆)
R34:就防火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04系列修订版,适用于M、N、O类车辆)
R79:就转向装置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04系列修订版,适用于M、N、O类车辆)
R100:就特殊要求方面批准电动车辆的统一规定。(03系列修订版,适用于M、N类车辆)
R117:在滚动噪声和湿滑路面粘附方面批准轮胎的统一规定。(04系列修订版,适用于M、N、O类车辆)2026年7月7日之前根据02、03系列批准的轮胎,可以用到2029年7月6日。
R127:关于批准机动车行人安全性能的统一规定。(04系列修订版,适用于M1、N1类车辆)
R152:关于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方面批准M1和N1型车辆的统一规定。(02系列修订版,适用于M1、N1类车辆)
新增R167、R169、R171的引用
R167:关于机动车直接视野认证的统一规定。(00原始版,适用于M2、M3、N2、N3类车辆)
R169:关于重型车辆事件数据记录器(EDR)认证的统一规定。(00原始版,适用于M2、M3、N2、N3类车辆)
R171: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的统—规定。(00原始版,适用于M、N类车辆)
附录II修订如下:
B2 扩大的头部撞击区域:UNECE R127,[删除:儿童和成人头部测试区域由“成人环绕距离”2500mm或“挡风玻璃后参考线”中更靠前的界限界定。]排除与A柱、挡风玻璃顶部和发动机罩的接触,但应进行监测。2024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型、2026年7月6日之后的M1、N1类新车需要满足。
B9 重型车辆直接视野:UNECE R167,2026年1月7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型、2029年1月7日之后的M2、M3、N2、N3类新车需要满足。
C10 轮胎安全与环保性能:UNECE R30、R54、R117,2022年7月6日后所有安装在M、N、O类车辆上的新轮胎(零部件);2024年7月6日后的新型轮胎,2026年7月6日后的新轮胎,还应确保进行轮胎磨损的测试程序。
E6 代替驾驶员控制的系统:UNECE R157、(EU)2022/1426,2022年7月6日之后的M、N类新车型、24年7月6日之后的M、N类新车需要满足。(自动驾驶车辆装需符)
E7 提供车辆状态和车周信息的系统:UNECE R157、(EU)2022/1426,2022年7月6日之后的M、N类新车型、24年7月6日之后的M、N类新车需要满足。(自动驾驶车辆装需符)
新增E10、E11
E10 辅助驾驶员执行车辆动态控制的系统:UNECE R171,M、N类车辆装需符。(即NOA)
E11 自动代客泊车AVP:(EU)2022/1426附件V,M、N类车辆装需符。(查了一下,1426当前还没有附件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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