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立项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要求 第1部分:高速公路》

2022-08-24 19:17:46·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  
 
由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CAICV)提出,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发起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要求 第1部分:高速公路》CSAE标

由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CAICV)提出,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发起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要求 第1部分:高速公路》CSAE标准已按《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CSAE)制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立项审查,现正式列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研制计划。

智能网联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方向,各国加速布局。具备L2级辅助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L3级自动驾驶系统开始在国外获得认证批准。2021年12月2日,德国联邦汽车运输管理局(KBA)基于联合国法规UN R157批准梅赛德斯-奔驰ALKS型式认证;2021年3月,本田Legend车型L3级自动驾驶功能TJP系统获得日本国土交通省的认证,且日本警察厅正在研制L4级自动驾驶运营服务许可制度,研究开放第一条L4级别自动驾驶应用道路。国内方面,2021年8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初步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管理原则;2022年7月,深圳市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首次在地方允许高级别自动驾驶上路;目前,工信部正在开展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研究。

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标准的规范和保障。当前,各国均在智能网联汽车功能要求、测试评价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标准法规和测评体系研究。2019年6月,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第178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由中国、欧盟、日本和美国共同提出的《自动驾驶汽车框架文件》,旨在确立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和相关原则,并为UN/WP.29附属工作组提供工作指导。WP.29目前采取典型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通用要求和测试方法双路线并行推进的方式。一方面,自动转向功能(ACSF)非正式工作组针对ALKS典型功能发布了UN R157《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法规。UN R157是针对L3级驾驶自动化功能的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规定ALKS在具备物理隔离且无行人及两轮车的道路上行驶,运行速度不应高于60 km/h。目前,UN R157最新提案计划将最高速度提高至130km/h。另一方面,自动驾驶功能要求(FRAV)、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评价(VMAD)非正式工作组目前正在开展自动驾驶系统通用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研究,同时二者之间将保持协调。国内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应FRAV与VMAD思路,正在开展自动驾驶系统通用功能要求和仿真、场地、道路测试方法标准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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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 R157为L3级自动驾驶的认证奠定了基础,但国内部分专家认为典型功能无法穷举,单一功能的安全无法确保整车层面的安全,且R157存在未充分考虑中国交通场景和中国驾驶员模型等问题。另一方面,通用要求过于上位,在不区分运行场景的情况下,较难提出统一的可量化实操的要求条款。CAICV联盟提出分别聚焦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城区、园区、城郊等场景,考虑中国交通场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制定细化可实操的自动驾驶功能要求及测试方法系列标准。通过该系列标准,建立高级别自动驾驶测试评价体系,支撑政府管理和服务企业研发。本标准为功能要求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聚焦高级别自动驾驶率先落地的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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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场景下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功能要求体系及具体要求,包括基本安全要求、交通规则遵守、ODD界定与ODD边界识别、OEDR与MRM能力、系统故障及可预期计划外事件应对、人机交互与HMI要求。标准适用于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的M、N类车辆,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标准发布后可为主机厂、系统零部件供应商、检测机构等开展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开发、测评等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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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已正式启动研制工作,为更好发挥联盟跨行业整合资源的优势,推动产业协同创新,高效高质量推进标准研制,现面向国内外各相关单位征集标准起草单位,请有意向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前反馈至标准联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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